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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品單位:1顆/包,共八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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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產品產地:印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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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保存期限:-18°C冷凍保存一年
    保存方式:冷凍保存

    營養標示
    每1份量 100公克 本包裝含1.3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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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「台大宅王」張彥文案發當下被送上警車時的表情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高等法院針對「台大宅王」張彥文殘殺女友47刀致死案,判決21年6個月有期徒刑,引發外界一陣譁然。綜觀此次判決理由,一句「深受感情所困」,似乎成了量刑減輕的主要主軸理由,法官認為,張彥文「素行非惡」,又案發後在家人援助下,極力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因此單就殺人罪部分,其實張彥文僅被判15年有期徒刑。

根據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,張彥文並沒有《刑法》第19條所述,無法辨識行為是否違法,或是欠缺判斷的狀況;言下之意,即精神狀態並無疑慮。另外,法官認為,張彥文的人格特質和後天學習有被動攻擊行為模式,導致他以掌控慾、性幻想、暴力方式處理男女關係,感情不順就犯下殺人案,無法依《刑法》第59條,酌量減輕其刑。

▲法官認為,張彥文殺人後自殘,有悔恨情緒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看來,張彥文應該逃了死刑逃不了無期徒刑,但,為何最後判決連無期都能免?歸納幾點,法官似乎圍繞在「為情所困」的主軸下,加上損害賠償部分與死者家屬已達成和解。

法官認為,殺人罪部分,張彥文已經在2016年8月22日,與死者的家人以1145萬元達成和解。另外,張彥文殺害林女後,當場拿刀自殘,經過鑑定,認為「帶有悔恨情緒」。

而張彥文在行兇前,便不斷和朋友透過臉書對話,訴說對林女的感情,和分手後的失落;一份行兇前的「訣別書」也透漏對過往時光的眷戀,足見張彥文的確「深受感情所困」,並且難以自拔。

▲張彥文砍殺女友47刀後,脫下女友的褲子,親吻其下體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而最讓外界感到不可思議的,張彥文行兇後,當街脫下女友的褲子,親吻女友下體的行為。法官認為,張彥文對自己的親密伴侶關係有「控制欲」,加上情感上的依賴、感到關係遭到威脅等,都是誘發出現這殺人、親吻屍體等行為的主因。

另外,死者林姓女子身中47刀,其中6刀為致命傷,導致左頸椎突隆、切斷左頸血管,最後出血性休克死亡,法官認為這是「個人暴怒」的展現,並非有嚴重的反社會人格。加上「未來再犯風險較低」,透過精神、心理治療仍有修正未來行為模式的可能,「有教化可能」,又沒有前科「素行非惡」,因此單在殺人罪部分,從一審原本的無期徒刑,改判15年有期徒刑,合併其他罪名,一共僅21年6個月刑期。

▲張彥文曾多次透過臉書,向朋友訴苦自己有多失落,多想念女友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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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台南報導

台南一名郭姓公務員與李姓妻子結婚30年育有1男2女,嫖妓、養小三被發現還反嗆「哪個男人不嫖妓」,事後還反過來指控妻子惡意散布他有性病、無能等,且近6年來都是分房的狀態,既拒絕行房也不肯交談、互動,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
郭男指稱,他在民國76年1月與李女結婚,當時自己是公務員月薪僅9千,對方是成衣廠女工月薪是他的好幾倍,原以為婚後應該是幸福美滿的生活,沒想到孩子出生後卻反過來嘲諷他薪資低、無能,他賺的錢都支付在家用方面,對方卻將自己的薪水納為私房錢,為了家庭和諧才選擇忍耐,但近6年來分房睡後,不但拒絕行房也不互相交談、互動,還偷錄他和女性友人的對話指稱外遇、有性病,因此決定訴請離婚。

▲李女撿剩布做衣服穿,丈夫卻用房子貸款500多萬養小三、嫖妓。(圖/達志/示意圖)

然而,李女反駁說,她嫁入郭家的第一天新娘服剛脫下,就要她拿錢出來還他買的手錶,當時成衣業相當賺錢她也不太懂如何理財,於是決定將薪資全數交給丈夫管理,後來才知道他根本就是「月光族」,還仗著公務員不會被辭的心理揮霍無度,光是布鞋就有100多雙、領帶也有100條,內衣褲、襪子等買到滿出衣櫃,卻說自己連一毛家用費用都沒幫忙支付,「他有沒有跟我要錢,3個孩子都可以作證。」

李女提到,後來成衣業逐漸沒落,丈夫因為公務員薪資調漲而飆破年收百萬,她為了省錢都是撿工廠的剩布自己做衣服,換來的卻是又打又罵;6年前她發現丈夫老是天亮才回家,一追查才發現是去嫖妓,2人大吵一架他還嗆說,「從今以後要好好享受人生,那是我的興趣,哪個男人不嫖妓!」之後又與舞女、酒店小姐交往,還把房子拿去貸款500多萬,「我老了也沒讀過什麼書,沒辦法像以前一樣加班賺錢,我把30年的時光都獻給這個家,他不要家是我錯了嗎?我想守護這個家到最後。」

法官認為,婚姻期間難免因為生活方式或是觀念不同而發生衝突,李女雖然不滿郭男外遇仍盡到為人母的責任,加上親戚、子女等人作證都為之抱屈,應是郭男承擔之過失責任較重,依法不應由他來訴請離婚,因此裁定駁回郭男的離婚訴求。

★圖片為版權照片,由達志影像供《ETtoday東森新聞雲》專用,任何網站、報刊、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,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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